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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政策动态,这几条关乎智造领域,不能不看!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0-03-31 来源:智能制造网 作者:今夕何夕 浏览次数:462
  宁夏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
 
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,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,为本区纳税人开通手机、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。
 
  浙江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
 
 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,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31日起,为本省纳税人开通手机、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。
 
  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》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截止
 
 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》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。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,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工信部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9日-2020年4月9日。
 
  第五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方案公示结束
 
  按照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14)启动了换届工作,完成了第五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方案,提出了委员人选名单、主任委员和秘书长人选等。2020年3月2日开始,该方案被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日。
 
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(第19批)公示即将结束
 
  3月30日,交通运输部对通过技术审查的《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(第19批)》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即4月4日将结束公示。
 
  两部门规定ETC用户可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
 
  根据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,4月1日起,办理ETC卡的客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电子发票的代码为12位,号码为8位。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,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,不再开具纸质票据。未办理ETC卡的客户,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。
 
  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》4月1日起施行
 
  4月1日,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(试行)》将正式施行。规定明确,经受送达人同意,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;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,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,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。
 
  浙江省地方标准《网络订餐配送操作规范》将实施
 
  浙江省地方标准《网络订餐配送操作规范》4月1日起实施。标准规定,配送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、个人卫生培训;餐饮服务提供者宜在食品容器、小票或包装上,标注加工制作时间、食用期限;宜在食品外包装封口等位置使用外卖封签等。
 
  4月起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全面实现自动化
 
  中国气象局印发《关于全国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正式业务运行的通知》表示,从4月1日起,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改革将从全国试运行切换调整为正式业务运行。这意味着我国地面气象观测将实现全面自动化。
 
  《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实施
 
  今年2月26日广西防城港市政府办印发了《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(修订版)》。《实施细则》包括总则、网约车服务平台、网约车车辆、网约车驾驶员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共六章二十五条,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为2年。
 
  上海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新举措
 
  上海保险业推出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的新举措,旨为贯彻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,该举措将从4月1日起执行。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后,保险公司将不再主动提供纸质车险保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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